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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112學年度山西文教基金「山西籍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2-2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02教務處-獎學金專區

申請對象:

凡在台、澎、金馬地區經政府立案高中(職)級以上學校肄業,具有正式學籍之山西省籍學生。但不包括在職研究生、補習班學生與無學籍之選讀生及交換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依本辦法申請助學金。母親為山西省籍者之學生(僅限親生子女)亦可提出申請。

 

須備文件:

1.申請表
2.證明文件
3.存摺帳號影本
4.在學證明/學生證

 

校內申請,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2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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