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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1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02教務處-獎學金專區

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 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份 就讀大學、大專組一年級新生,請用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申請 C、D高中職組,請檢附大學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適用於每年 9月申請時)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 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三、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A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 專科組:每學期 6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 大 專 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 高中職組: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五、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六、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2年第一學期 成績單影本、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 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 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七、申請期間:113 年 03 月 15 日起至 113 年 04 月 20 日止逾時不收。(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詳細說明http://www.swallow.org.tw/index.php/fellowship/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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