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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使用正版教材及教科用書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06 資訊群組 : 圖書館 公告分類 : 06圖書館-資安宣導,00共用-最新消息
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之權利,影印係重製方法之一,影印他人著作,
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有關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之影印或化整為零之影印,這種利用行為
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會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權利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
民事之法律責任,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師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作為教學及上課
之用,以杜爭議;勿非法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該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
取得路徑為:『網站首頁 / 著作權 / 著作權知識+ / 校園著作權。』
請大家逕自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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