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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16 資訊群組 : 圖書館 公告分類 : 00共用-最新消息,06圖書館-公告

114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提倡學生進行閱讀分享活動,並創造閱讀活動更高的附加價值。

二、鼓勵學生網路閱讀分享,打破校園空間界限,創造網路新社區。

三、累積學生因應大專院校多元入學方案之實力與成果。

 

貳、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執行單位: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三、 承辦學校: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 分區召集學校: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國立宜蘭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國立竹南高級中學、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員林高級中學/私立達德商工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北港高級中學/國立虎尾高級中學、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私立陽明工商職業學校/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國立潮州高級中學、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參、參賽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含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註冊事宜請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

 

肆、投稿時間 第一學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10月9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第二學期:115年2月1日(星期日)至3月10日(星期二)中午12時止。

 

伍、投稿網站

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

 

陸、成績公告

一、 第一學期:114年11月14日;第二學期:115年4月16日。

二、 成績公告於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點選「得獎作品」, 若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該分區得獎公告日期順延。

 

柒、實施方式

一、 所有參賽作品投稿於中學生網站。

二、 閱讀書目:圖書之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有頁碼者為限。

三、 比賽程序:請參賽學校依所屬分區完成投稿參賽,各梯次競賽截稿後,由各分區召集學校統籌辦理評審工作與公佈評審結果。

四、 獎勵:比賽依年級評分,評審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由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以資鼓勵。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參賽年級、參賽姓名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據,上列資料有誤,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獎狀請妥善保存,除因執行單位印製錯誤,可寄回訂正補發外,獎狀不予補發。

五、 著作權宣告:

(一)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有,並擁有 結 集成冊或運用於其他教育目的之權利,且公開刊登於中學生網站, 不再個別通知著作人,並不得要求將作品從網站撤除,亦不支付任何稿 費。

(二)因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而涉訟,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責任。

 

捌、參賽學生注意事項

一、首次投稿學生請先 加入中學生網站會員註冊,學校登入驗證碼請洽參 賽學校負責人員,依規定填寫正確資料,完成登錄會員註冊程序,若未收到回訊、忘記帳號、密碼等參賽相關問題,煩請直接聯繫參賽學校承辦處室負責人員,參賽學校依其網站管理權限,協助參賽學生進行處理 相關事項。基於任務分工原則,分區及全國召集單位不直接回覆參賽學 生的問題。

二、每位在學學生每學期僅能投稿一篇作品,每篇作品須為單一作者,不接受聯名投稿(休學生,請於復學後再行投稿)。

三、參賽作品限未曾在校外出版、發表或獲獎,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參賽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改編、譯自外文、頂用他人名義參賽。如有違反上述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學校,並於下個梯次停權一次, 若累積二次則永久停權。作品若得獎則取消資格,追回獎狀。

五、不得 使用任何 AI工具輔助參賽。

六、文中「二、內容摘錄」須註明文字出處之頁碼 ;「三、我的觀點」若有引用資料須加引號 (中文用「 」, 英文用 ””),否則視為疑似抄襲每次引用字數不得超過 50字 (不含標點符號)若超過50字視為格式不符。

七、務 請儘早完成投稿,避免網路壅塞,無法完成投稿,喪失比賽機會。

八、投稿參賽步驟請參閱【中學生網站 】 (https://www.shs.edu.tw)的常見問題 /如何投稿 。

九、參賽作品於投稿完成後、競賽截止之前,可進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重新投稿作業。

十、參賽學生資料須正確,參賽年級、參賽姓名以網路報名填寫資料為依據,上列資料有誤,取消獲獎資格與獎狀。

十一、圖書選擇與參賽作品之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1。

十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評分規準,請參閱附件 2。

十三、參賽學生須繳交切結書至參賽學校承辦處室 留存備查參賽作品切結書,請參閱附件 3。

 

玖、參賽學校注意事項

一、參賽學校有相關問題須要協助處理,請直接向分區召集學校反應,由分區召集學校負責回覆或代向全國召集單位反應。

二、參賽學校可參賽篇數為其班級數的兩倍(含進修學校,不含國中部))參賽作品須繳交切結書至承辦處室留存備查,未繳交者,請學校逕至中學生網站後臺刪除該作品。參賽學校於截稿後依表訂時間,透過校內篩選機制自行控管參賽數量。若同學誤植年級,可由校內篩選機制予以刪除,如果參賽學校未完成刪除超出之篇數,系統會在分區召集學校分配設定評審學校前,自動刪除投稿時間較晚之作品。

三、學校在確定投稿篇數後,請於中學生網站下載「參賽作品一覽表」如附件4,並於校內逐級核章後,留校備查。 四、請參賽學校依評審時程主動留意網站評審作業專區,檢視參賽學校是否為評審學校,並依評審時程完成評審(含初審、重審)工作,建議參賽學校與評審學校多利用資訊平臺搜尋比對作品是否抄襲。

五、參賽學校無法配合參與評審工作,則該校學生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六、參賽學校於召集學校公布成績後,請至【中學生網站】(https://www.shs.edu.tw)查詢得獎作品,得獎作者姓名若有亂碼,請將正確資料Email至中興高中圖書館。

七、參賽學校對於被評為疑似抄襲如有異議,須在時程表期限內提出申復申請,逾期不受理;疑似抄襲申復書請,參閱附件5。

八、參賽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有人事異動,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並通知分區召集學校,並將工作列入移交。

九、請參賽學校分別設立系統第一管理者、第二管理者、第三管理者,以利職務代理相關事宜。

十、請參賽學校轉知各參賽學校學生參賽相關事項。

十一、請參賽學校依權責給予辦理本項比賽之評審老師、指導老師、行政等相關人員敘獎。

 

壹拾、分區召集學校注意事項

一、請各分區召集學校依排定時間,分配設定各區評審學校,每篇作品由兩個學校共同評審。

二、請各分區召集學校與各區參賽學校共同訂定評分原則,各分區評比分為特優、優等、甲等三種等第,若有分區召集學校尚未完成評審工作,獎狀印製分發日期順延。

三、比賽時程表(參附件)。

四、各分區召集學校主任基本資料若有變更或人事異動,請在中學生網站修正與通知全國總召集學校,並將工作列入移交。

五、各分區召集學校若有異動,請主動通知承辦學校新召集學校名稱, 承辦處室主管姓名及其電子信箱與連絡電話,並將工作移交給新的召集學校。

六、請分區召集學校轉知各區參賽學校參賽相關事項。

 

壹拾壹、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召集單位與負責業務(參附件)

 

壹拾貳、本實施計畫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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