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修正】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08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公告分類 :
05輔導室-法規表單,05輔導室-公告
衛生福利部官網公告修正「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協尋作業流程」及通報表等相關表件。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03883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3年9月4日衛授家字第1130001303號函辦理。
二、按上開函示,「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服務」搬遷新址,服務資訊如下:
(一)地址:403536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57號4樓之1。
(二)連絡電話:(04)2371-0501。
(三)傳真電話:(04)2371-0503。
(四)E-amil:takenaway@cw1f.org.tw。
三、有關旨揭作業流程之通報表及個案摘要表,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350),請逕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