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家署【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服務措施及適用法令一覽表】修正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7-26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公告分類 :
00共用-來文宣導,05輔導室-法規表單,05輔導室-家庭教育,05輔導室-公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修正「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服務措施及適用法令一覽表」。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3年3月25日社政人員處理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特殊個案第15次業務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保障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其社會福利服務、醫療照顧、就學權益及基於兒童少年身分應享有之權益,地方政府得依個案情形辦理國籍、居留身分、健康維護、福利資源及教育等事項,為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更瞭解相關政策措施,經彙整旨揭一覽表,提供參考運用,以利確保是類兒少權益。
三、依據國籍法第4條第2項第2款規定,由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構)監護之未婚且未滿18歲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得申請歸化,建請盤點轄管個案情形,如有符合上揭規定之個案,請儘速協助辦理歸化事宜,以保障是類兒少權益。
四、旨揭一覽表業同步公告於該署官網兒少福利主題專區(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175)供專業工作者查詢。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