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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職員於辦公時間兼課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1-0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08人事室-法規表單,08人事室-公告
依教育局來函,學校職員如於辦公時間兼課,每週不得超過4小時,並且兼課期間僅得以事假、休假或加班補休登記,尚不得核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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