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愛滋防治教育研習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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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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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共用-教師研習,00共用-來文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48701號函辦理。
二、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社區大學鼓勵每兩學期安排1次愛滋講座。上述教育課程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項目:
1.基礎愛滋知識與預防方法;
2.疾病價值觀澄清與多元性別意識;
3.與感染者相處之道;
4.愛滋體驗教育。
三、本研習逕用來文提供之教材,如內嵌附件
(一)消除愛滋相關汙名與歧視核心教材
(二)年輕族群防治愛滋核心教材
(三)愛滋防治簡報
《消除愛滋相關汙名與歧視核心教材》
《年輕族群防治愛滋核心教材》
《愛滋防治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