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臺北市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計畫

說明:

一、本計畫為培養學生網路使用態度、資訊辨別及批判思考能力,並能運用資訊科技於學習與生活,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並鼓勵教師於各類教學 活動中,融入資訊素養教育,落實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 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針對本計畫內容請各校配合辦理事項及重點摘要如下:

(一)不定期發給家長聯繫函或於親職教育(如:親師座談 會、班親會、家長成長營)辦理期間,納入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宣導。
(二)善用網路使用習慣相關量表,以篩檢及發現網路沉迷高 危險群學生,並進行後續生活輔導作為。
(三)每學期各校「授課率」應達30%(含)以上。授課率(%)計算方式:本教材授課學生人數÷全校學生人數(取整 數,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四)教師獎勵:每學期教師授課達3節課(含)以上嘉獎1 次、授課6節課(含)以上嘉獎2次,各校逕依權責辦理敘獎。
(五)行政人員獎勵:每學期學校「授課率」達50%(含)以 上,敘獎行政人員嘉獎1次4人;「授課率」達70%(含) 以上,敘獎行政人員嘉獎2次1人,嘉獎1次4人。
(六)請學校於111學年度上學期結束之112年2月1日前、111學 年度下學期結束之112年7月1日前,檢具「資訊素養與倫理」授課彙總表,「免備文」方式報局備查,授課單元、授課教材意見表等相關資料請留存學校教務處備查3 年。

三、檢附本案推動實施計畫及網路使用習慣量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