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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修正「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1 份

作者 : 註冊組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404775號函辦理。
二、請本市各公私立中等學校詳閱旨揭要點內容,並請於適當時間與場合向親師生妥為宣導及公告周知。
三、旨揭要點內容業同步置於本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https://12basic.tp.edu.tw/)及本局網站(https://www.doe.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公私立高中入學相關資訊。
四、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基隆市政府教育處惠予轉知貴屬學校旨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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