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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資訊(高一新生)

作者 : 註冊組
親愛的家長與同學,您好:

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資訊如下,敬請同學與家長依期程及說明提交申請表與佐證資料,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另外,新生報到時雖已請大家於系統填復資料,但因部分同學仍有闕漏戶籍或身分證明文件等狀況,故惠請撥冗填妥附件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 重要時程與地點

申請截止時間:115年9月1日(二)13:00 前(逾期不受理,請務必按時繳交)。

繳交地點:教務處註冊組(3樓)。

📋 可申請減免的身分類別
具備以下特殊身分者,可申請雜費或相關費用之減免: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子女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或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軍公教遺族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現役軍人子女

兄弟姊妹同校

如何申請:請自行下載申請表,或直接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空白表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件。最終核准結果以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為準。

⚠️ 重要提醒與注意事項

一、 高中全面免學費(無需申請)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高中學生均享有免繳學費優惠,系統會自動核定,家長無需提出申請。

例外:若因重讀、復學、轉學等原因,以前在本校或他校已領用過該學期免學費補助者,無法重複申領,須自行繳納學費。

二、 免學費 ≠ 全額免費

「學費」雖免繳,但學生仍須負擔雜費、書籍費、午餐費、家長會費等其他代收代辦費用。

三、 政府補助不可重複請領

若同時符合教育部免學費及其他政府機關補助(例如: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等),僅能擇一或擇優申請,請家長特別注意補助金額與類別。

若對申請流程或證明文件有任何疑問,歡迎儘速向教務處註冊組洽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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