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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自習】公告高三畢業留校自習名單及相關規定說明

作者 : 教務處

一、完成報名名單: 高三和12號、高三恭28號

二、時間:6月2日(二)起至7月10日(五)止,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7月10日(五)僅開放至中午12時止)

三、地點:本校修業樓5樓自習教室。

四、規定

   1.入校請著校服、並遵守在校期間之作息與生活規範、準時到校及離校;

   2.每日上午8:10請至教務處簽到並領取冷氣遙控器,下午5點將遙控器包歸還至教務處,若點名2次未到,即喪失留校自習資格。

   3.自備午餐不得外出用餐,可至教務處蒸便當。

   4.請務必每天帶走個人物品及垃圾,以方便學弟妹後續利用。

   5.若須留夜自習,請至夜自習網站另行登記。 

五、若有違反以上情事者,學校有權停止同學畢業後留校自習之資格;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教務處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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