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升學資訊】國立臺灣大學116學年度特殊人才甄選入學招生簡章技校內報名須知
一、國立臺灣大學116學年度特殊人才甄選,需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方符合特殊人才甄選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報名時須為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3.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及優異才能,並可檢具符合「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
二、本項招生請由高中學校推薦適合就讀本校系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
三、欲申請同學請先完成校內報名,經校內評選後,推薦適合就讀本校系之極富優異潛能學生,每名學生限推薦至1個學系
四、校內報名時間:115年10月12日(一)至115年10月23日(五)。
五、校內報名應繳交資料:
1. 校內申請表(如附件)
2. 簡章內應檢附資料(簡章P.4第八點)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報名時須為高中三年級之應屆畢業生。
3.於各專門學科領域或專業技術領域已顯現卓越表現、極高天份及優異才能,並可檢具符合「報名資格學系規定」訂定足資證明具有前項之才能證明者
二、本項招生請由高中學校推薦適合就讀本校系之學生後辦理報名作業,不受理學生逕行申請。
三、欲申請同學請先完成校內報名,經校內評選後,推薦適合就讀本校系之極富優異潛能學生,每名學生限推薦至1個學系
四、校內報名時間:115年10月12日(一)至115年10月23日(五)。
五、校內報名應繳交資料:
1. 校內申請表(如附件)
2. 簡章內應檢附資料(簡章P.4第八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