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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春節】廉政倫理宣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26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公告分類 : 00共用-最新消息,08人事室-公告

 

115年春節將屆,餽贈、邀宴行為較為頻繁,

請長官同仁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

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

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並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

請多加運用本府「臺北e大」(https://elearning.taipei/mpage/)教學資源,

選讀廉政倫理法令相關課程。

 

受贈財物之原則

  •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 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 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飲宴應酬之原則

  • 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 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

  • 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

請託關說之原則

  • 請託關說涉不當,簽報知會不可忘。

  • 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其他

  • 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

  • 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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