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及暑期將屆,請落實【四不五要】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教育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畢業季及暑期將屆,請各校積極運用各種宣傳管道落實推動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教育。
說明:
一、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及臺北市議會第14屆第5次定期大會教育部門質詢議員質詢事項辦理。
二、隨著網路的普及,請各校應加強宣導「五不四要」(「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以及「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防護原則,提醒學生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之因應知能,包括提升網路禮節、拒絕違法行為、辨識誘騙、冷靜蒐證等,不要成為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的加害者及被害者,保護自己、尊重他人。如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時,請立即向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siarc.mohw.gov.tw)、私ME專線(02-2576-2016)申訴協助移除影像,同時通報警方與社政單位,以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及網路安全使用概念。
三、網路也存在許多交友陷阱,請多參考運用「教育部中小學數位素養教育資源網」(https://eliteracy.edu.tw)資源,提升學生自我保護的能力:
(一)網路交友「SAFE」口訣(尋求安全Secure、避免危險Avoid、遠離災難Flee、緩兵之計Engage)。
(二)網路交友「STOP」口訣(祕密Secret、告知Tell、公開Open、對象Person)。
(三)另提醒教職員工如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校長或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行為),應立即告知學校權責人員進行校安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以免因延遲通報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