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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114學年度第2次正式教師及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 複選注意事項

作者 : 教務處

一、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正式教師及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以下科目無需進行初選筆試:

高中化學科
高中數學科
高中美術科
國中地球科學科
國中體育科

請考生依簡章於 6 月 18 日(三)9:00至12:00,備妥以下資料至本校育善樓2樓人事室辦理複選報名並進行資料審驗。

  1. 國民身分證。外籍英語文教師以護照或居留證代之。(影本含正反面)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依本簡章第四條(三)5辦理)
  3. 各甄選類科之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尚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請提供符合報名資格各款之證明文件)
  4. 報名表件:請自行以 A4 白色紙張下載列印,不得任意變更內容。
    (1) 複選報名表。(除正本外,請自行再附影本 6 份)
    (2) 自傳表。(除正本外,請自行再附影本 6 份)
    (3) 切結書。
    (4) 視應考者身分繳交其他資料。

二、請考生下載附件查看複選須知及試場平面圖。
三、高中IBDP美術科試教主題及IBDP 視覺藝術課程綱要如附件,請美術科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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