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學校應落實命題及審題機制,以確保定期評量品質及公平性。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0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00共用-來文宣導,00共用-教師研習,02教務處-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5
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910號函及本局111年12月9
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104645號函續辦。
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4目規定,
學校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
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
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910號函及本局111年12月9
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104645號函續辦。
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第4目規定,
學校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
制及迴避原則,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