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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臨時外出請假單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8-22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07教官室-法規表單,07教官室-公告,03學務處-學生事務相關文件
1.學生到校因公、事、病或其他事由請假外出,返校後除公假外須於三日內完成請假申請。
2.由師長(導師及學輔人員)先與學生家長聯絡,家長同意後使得核准。
3.學生申請外出離校後注意自身安全,遇突發緊急狀況須電話:02-27691089與學校連絡,
4.本單一式三聯,一聯核准後送交學務處或教官室專卷存查、一聯自存、一聯送警衛室。
無故離校學生則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相關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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