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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臺北市辦理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3-08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公告分類 : 05輔導室-公告,05輔導室-法規表單

修正「臺北市辦理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注意事項」、附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說明:

一、查教育部112年11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5940A號令修正「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部分條文,爰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配合修正「臺北市辦理合作式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注意事項」,自函頒日生效。

二、本案業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1130500J0007,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檢附旨揭注意事項、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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