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07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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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老師: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3項「......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家庭教育4小時知能研習時數可依據各校(園)自辦研習、課程、線上平臺「臺北e大」及「教育部磨課師」等,皆可列為研習時數。
二、歡迎老師多利用上述數位學習平台完成指定研習時數:
(一)「臺北e大」選課中心(因該系統限制,必須連結該網頁後自行輸入關鍵字「家庭教育」搜尋課程):https://elearning.taipei/
三、若老師完成4小時線上研習,請於研習完畢列印研習時數給輔導組供報局佐證,感謝老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