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教師法施行細則」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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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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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人事室-公告,00共用-最新消息
一、本次修正重點為完善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之處理機制,並提供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及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等。
二、上開修正內涵包括:依程度區分不適任教師處理之法律效果及審議程序;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教師涉及性平及兒少體罰霸凌案件時,應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明定教師專業審查會運作機制;教師評審委員會有違法之虞時之處理方式;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制度,並應就專業發展之方式、獎勵相關事項訂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等)。
三、詳請參閱教師法施行細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二、上開修正內涵包括:依程度區分不適任教師處理之法律效果及審議程序;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教師涉及性平及兒少體罰霸凌案件時,應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明定教師專業審查會運作機制;教師評審委員會有違法之虞時之處理方式;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制度,並應就專業發展之方式、獎勵相關事項訂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主管機關應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等)。
三、詳請參閱教師法施行細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