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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甄選入學簡章暨補考措施說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28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公告分類 : 03學務處-體育組公告,00共用-高中多元入學,00共用-最新消息

1. 報名時間:112年5月1日(星期一)至5月3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 1時至4時。

2. 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

3. 有意報名同學,請先至本校首頁(http://www.hssh.tp.edu.tw/),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 校體育組報名,並繳驗以下資料。

(1) 報名表(正本)(附件1)。

(2) 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3) 身分別證明文件影本(原住民、身心障礙生,正本驗畢後歸還),無則免附。

(4) 學歷證件: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

(5) 參賽成績證明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6) 家長同意書(附件2)。

(7) 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

(8) 報考切結書(附件4)。

(9) 需自備2吋大頭照兩張。

(10) 回郵信封(寄發成績單,請貼足28元以上掛號郵票,並填妥收件人及收件地址,未附 信封及郵資者不予寄送)。

(11) 其他:

檢附A.國中三年獎懲、學業成績及出缺席紀錄;

檢附B.國中三年內參賽得獎證明 (無則免付)。

4. 報名費用:

(1) 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新臺幣700元(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

(2)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各項報名費用,但須隨報名 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A.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 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B.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 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3) 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280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 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5. 測驗時間:112年5月6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

6. 參加運動測驗時,應著運動服裝。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等不適劇烈運動 者,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

7. 放榜日期:112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整。

8. 成績複查:自放榜翌日起三天內(112年5月9日至5月11日)由考生或家長填寫複查申 請表(如附件6)親自向本校辦理。

9. 報到日期:112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備取生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10. 經錄取學生於報到日期未及繳交畢業證書者,應切結由原畢業國中逕送錄取學校。

11. 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於112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2時 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7),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 格。未完成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至其他入學管道報到,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後項考 試錄取資格。

12. 就讀體育班學生,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9條規定,學生因故不 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23條規定停辦時,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班或 轉校。必要時,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學校。

13. 有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依「原住民 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相關規定辦 理,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身分認定文件。

14. 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如附件 5)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

15. 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 規範告知事項(如附件9),請考生詳細閱讀。

16. 術科測驗,應製詳細測驗成績之文字紀錄,必要時得將測驗過程以錄影方式紀錄。文 字紀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應於評分表件 中註明理由。

17. 如遇天然災害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亦 或因疫情影響而有未能如期辦理之因素,則考試延後舉行,延後時間於本校網站公布。

18. 本簡章經本校特色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如有補充事 項,公布於本校網站,請應試者自行上網查閱。

19. 陪同考生之家長及師長請勿進入考場以避免影響考試,術科測驗過程中將進行現場錄 影紀錄。

20. 測驗當天,如遇天候或不可抗力因素,招生學校得以變更測驗場地及測驗項目。

 

《招生簡章》

 

《術科考試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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