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 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本次修訂提高一般型服務 方案獎金上限至新臺幣5萬元獎勵金(含稅)。 二、修訂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 yda.gov.tw/),並開放申請(含跨115年至116年服務方案), 請協助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 申請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