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修訂【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9 資訊群組 : 輔導室 公告分類 : 05輔導室-法規表單,05輔導室-公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訂「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附發布令影本暨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3377B號函辦理。

二、本案行政規則修正電子檔得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倘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小姐,電話:(04)3706-1483。

 

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