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 民學生助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公告分類 : 02教務處-獎學金專區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9月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4807號
函辦理。
二、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
學生。本案助學金分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 000元整)。
三、本助學金計入家戶年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四、本案詳細資訊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平臺」(網址:https://cip.ntcu.edu.tw/home)查詢,網站提供助學金申請說明及系統操作影片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