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市府115年2月3日府授研展字第1153002814號函及依據 「臺北市政府員工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及出版專書獎勵作業要點」(附件1、2)辦理。
二、請於115年3月13日前,依獎勵申請表(如附件3、4)內容併薦送清單(附件5)及所列附件資料,由學校與機關為單 位彙整參獎作品,函送薦送資料(若無薦送資料則免回文)予本局,以利彙送市府研考會審查作業;並請留意公文處理時效及函送時限,避免影響同仁權益。
三、為撙節行政資源,同一市政議題著作已獲本府其他獎勵或補助者不得參獎,但內容經重新編寫並重新出版者不在此限(獎勵作業要點第3點第4款)。
四、相關內容及申請表單同步周知於本府研考會網站 (https://rdec.gov.taipei/Default.aspx)最新消息專區。
(本計畫須由機關或單位彙整,本校所屬同仁如有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及出版專書,請於115/3/6前將作品送交本校圖書館進行彙整以利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