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第4點附件1、第5點附件6,業經115年1月7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85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7185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倘有疑義,請逕洽國教署學務校安組陳小姐,電話:04-37061483。
四、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