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兒少性剝削防制親師生宣導資源。
說明:
一、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課程;各校並得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8條規定以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9條規定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課程共同實施。
二、各校(園)可參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資源,進行校內親師生宣導事宜之規劃工作,網址:https://reurl.cc/NNRdm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