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北市校園性別事件輔導成效檢視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說明:
一、檢送「臺北市校園性別事件輔導成效檢視作業規定」1份(含附件)。
二、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40500J0030,請市府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