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矯正教育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943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辦理矯正教育作業要點」。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94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旨案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柯小姐,電話:(04)3706-1339。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