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3日以臺教高(一)字第1122200110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電話:02-7736-5920)。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