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周邊人行道,自105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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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5-27
資訊群組 :
教官室
公告分類 :
03學務處-春暉園地,07教官室-公告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180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周邊人行道,自105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